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集团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集团严格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稿”原则,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干部澄清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他利用职务之便向辖区内两家企业索要服务费用,代商动中还强迫企业送锦旗……”此前,代商动中一封反映栖霞区龙潭街道安监科副科长李某吃拿卡要的举报信被摆在了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的桌上。
然而深入调查发现,量推举报信中提到的两家企业均是省属国企,量推其中一家企业负责的建设项目由省应急管理厅直接监管,街道安监科并无监管权,李某仅在2021年6月陪同省、市有关部门调研时去过一次企业。
对举报信中提及的另一家省属企业,华优化传街道也仅有巡查责任,华优化传并无执法权,日常巡查主要由负责安全监督工作的网格员完成,因此,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明显失实。
收到街道纪工委送来的《澄清正名函》后,秀传李某如释重负:“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干工作也更有信心和底气了。
”在抓好容错免责减责、统文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拉起“掉队者”,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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